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安徽700家小贷担保公司年底统一标识

发布时间:2011-12-20 阅读次数:1745次

 

市场上眼花缭乱的小贷、担保、投资公司那么多,究竟谁才是正规的“放心牌”?近日,安徽省金融办下发通知,自101日正式启用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行业标识。今天上午,芜湖路上的一家担保公司成为了首尝螃蟹、挂出新铜牌的“第一人”。

    首批公司上午挂出新铜牌

    记者在现场看到,崭新的铜牌上摹刻有刚刚启用的融资性担保行业统一标识,以及省金融办下发的营业许可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鱼龙混杂的民间资本市场,很少有企业和市民了解融资性担保机构真实的运作流程。这也导致大批“黑公司”假借融资担保公司的外壳,从事非法吸储、私放高利贷的业务。随着省金融办正式启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行业标识,政府下力气逐步规范整个金融市场,正规的担保公司未来生存环境让人看好。

    记者从省金融办查询到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正规融资性担保机构381家,小额贷款公司338家。其中合肥市约有120多家正规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根据省金融办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家经省市金融办批准开业的公司将完成统一贴标和挂牌。

    小额贷款认准红色鲜花手掌

    今年年底,正式启用的“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标识”主标识为红色。主体由“鲜花形手掌”、圆形方孔古钱币等图案组成。“鲜花形手掌”寓意小额贷款公司事业蒸蒸日上,“圆形方孔古钱币”为金融行业的标志,并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副标识为古钱币方孔中的四个汉字“安徽小贷”,体现安徽特色。

    据省金融办银行处介绍,“安徽小额贷款公司主、副标识寓意主要是为小企业和农村地区提供金融服务,缓解县域、‘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服务经济发展。”此次正式启用统一标示,目的还在于方便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准确辨识经省政府金融办审核批准的正规小额贷款公司,发动社会力量监督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帮助和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融资担保先找蓝色铜钱标志

    至于“安徽省融资性担保行业标识”,其主标识主体则由一个圆环、相合双手、圆形方孔钱等图案组成。目前,主标识也正在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副标识主体则为“安徽融资担保”文字及相应英译文字等元素,突出“安徽融资担保”主题,体现安徽特色。

    记者从省金融办了解到,“安徽省融资性担保行业标识”主标示中的圆环表示通过担保人、债权人、债务人三方在合规的前提下精诚合作,获得资金安全融通的圆满结果。“双手相合”代表着服务,“圆形方孔钱”为金融行业的标志。“双手相合兜着圆形方孔钱”含义为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金融机构信贷资产业务做好风险管理服务、为被担保对象做好促进融资服务。

    官方红蓝标识不能想贴就贴

    在正式对外公布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行业标示的同时,省金融办也明确表示,红色、蓝色标识绝不是想贴就贴,随意取用。各家公司在使用标识时,应完整使用图案、文字和译文,严格按照规定比例制作,不得随意更改图形和颜色。制作室外大型标牌时,应将行业标识放在左侧,将公司或机构的名称放在右侧。

    其中红色“安徽省小额贷款公司标识”只有经省政府金融办批准设立的正规小额贷款公司才可以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蓝色“融资性担保行业标识”仅供本省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使用,融资性担保行业协会也可使用。

    既然IS9000质量体系认证的标签都时常有人仿造,在统一标识正式启用后,一旦有非法公司和机构擅自贴标又该如何处理?对此,省金融办表示,为加强监管,各级监管部门还会设立标识使用管理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公众对非法贷款机构擅自挪用统一标识的举报,并联系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及时对被举报对象进行核查,一经核实,坚决予以取缔。

    警惕打着担保旗号的非法吸储

    “目前,民间资本时常略显混乱,省金融办正式启用统一标识,实际上就等于给正规公司颁发了‘身份证’。”省金融办银行处副主任科员祝天希向记者解释说。

    在采访中,省金融办担保与保险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社会上各种担保机构众多,但主要分为融资性担保机构和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而对于普通市民和企业往往搞不清这两者的区别所在。”融资性担保机构是国家特许行业,只有经过前置审批,获得由省金融办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方能注册设立,并由专门的监管部门对其实施持续监管。相比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的非融资性担保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有着更为严格的申请标准。

    “目前一些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打着‘担保’的旗号,私下吸收社会资金,违规从事放贷业务,影响了整个担保行业的形象。”据省金融办担保与保险处有关人士介绍,根据规定,融资性担保机构经批准可以从事包括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业务,也可以兼营履约担保、诉讼保全担保非融资性担保业务,以及利用自有资金开展无风险金融投资和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业务等,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等任何业务。“市民们一旦发现有担保机构私下变相吸收存款,从事放贷业务,一定要小心上当,并及时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注册金>100000000

    安徽再调小额贷款公司准入门槛

    记者从省金融办获悉,安徽将再次提高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条件,同时简化审批程序,并强化对小贷公司的各项监管措施。根据本月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在各市市区和皖北地区、大别山区以外的县域内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意见》指出,为进一步提高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实力,增强其放贷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适当提高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最低起点。针对各地已开业但目前资本金未达到上述要求的小额贷款公司,要抓紧按规定程序进行增资扩股,壮大资本实力,3年内达到新的标准;3年后仍未达到新标准的小额贷款公司,将取消其设立资格。

    同时,《意见》还就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相应程序进行了适当简化。而在加强监管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各小额贷款公司要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信贷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和防范制度、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检查。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后,经营合规、业绩优良、风险控制较好的,可申请增资扩股,具体按省政府金融办的相关规定办理。已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其股权在办理合法手续后即可进行转让或用于质押。其中,变更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变更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变更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地址,增资扩股幅度超过100%(含100%)的,需经县、市金融办分级审核批准,报省政府金融办备案。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政府奖励资金、利息收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