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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二级担保合作为我市中小进出口企业及台商企业融资开辟新通道

发布时间:2014-12-29 阅读次数:2723次

 

近日,我公司与省信用担保集团签订《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及台商投资企业专项贷款合作协议》,共同对我市中小进出口企业及台商投资企业开展专项比例再担保业务合作。

为缓解中小进出口企业及台商投资企业融资难题,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出台《安徽省中小进出口企业及台商投资企业专项贷款风险金实施细则》,风险金委托省信用担保集团管理,由省信用担保集团选择市县国有担保机构合作,采取按比例再担保的业务模式,为省内中小进出口企业及台商企业开展专项贷款担保业务。

    根据协议,专项贷款出现风险形成的呆坏账,分别由风险准备金、省担保集团、我公司、贷款银行依次按照65%10%15%10%的比例分担。此业务模式进一步发挥了财政专项资金的放大效应,增强了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支持的可持续性,提高了我市进出口企业及台商投资企业的融资获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