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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加强融资担保公司监管

发布时间:2013-02-22 阅读次数:2724次

    近年来,随着融资性担保行业的规范整合进一步推进,各省市有关部门陆续采取了各种监管措施,从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到企业扣分制管理,“监管”将是未来一段时间担保行业的关键词。
  日前,四川省融资担保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正式启动。据了解,这是自2011年5月《全国融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发布以来,国内首个开展融资担保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的省份。与此同时,浙江、山东等省的主管部门也在积极筹备,准备启动该认证工作。
  除了对从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各地相关部门对担保企业的监管方式也各不相同。以安徽省为例,合肥市金融办日前出台了《合肥市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计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每个融资性担保公司每年总分为12分,根据其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分别扣分,并根据其年度计分情况采取不同的监管、处理办法。
  据介绍,监管部门可根据监管中发现的每个融资性担保公司发生的相关违规行为,从其年度12分中扣分。融资性担保公司如发生收取或变相收取担保费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每笔扣2分,发放或者变相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的,每次扣5分。扣分值依据其违反规定的行为变化,同样的行为累计扣分,而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经营许可,都将被一次性扣除12分。
  依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年终得分,相关的监管部门将在下一年度采取不同的监管态度。有担保业内人士指出,“自从2010年七部委联合发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了,整个行业规范程度逐步提高。从行业整体来看,监管体系内获得经营许可的担保机构,健康、平稳经营还是行业的主流。”
  根据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的提示和开展风险排查的函》和《关于规范融资性担保机构客户担保保证金管理的通知》,各地主管部门开展风险排查和规范保证金管理。目前大部分地区的风险排查工作已基本完成,从各地已发布的消息看,四川全省22家被摘牌,另有43家需继续整改;太原市通过制定市场准入、经营许可等措施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发展;北京市担保行业已经形成了“3+1+N”的格局,其中“3”和“1”分别包括3家较大规模、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的担保机构和1家再担保机构,“N”是指本市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其他120多家担保机构。浙江则发布了《关于暂停新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融资性担保公司是否存在资本金抽逃、保证金挪用以及公司股东、高管以个人名义从事资金拆借、集资放高利贷等违法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在年检年审中坚决予以清理和注销。
  根据中国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在2010年制定出台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八个制度(包括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重大风险报告制度、年度发展与监管报告编写说明、许可证指引、行业统计制度、公司治理指引、内控指引和信息披露指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融资性担保行业监管的制度体系,同时启动《办法》及配套制度的修订工作。二是不断完善日常监管。在前一阶段规范整顿和今年风险排查的基础上,督促各地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建立常态化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并通过分类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同时,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风险防范和处置力度。
  总的来看,不论是各地相关部门还是银监会,都在加强对监管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